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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工及2.3.4.5.6.8.9类危险品进出口海运
吕县化工原料出口海运需要哪些资料?

吕县化工原料出口海运需要的资料如下:


1. 商品清单:包括商品名称、货物数量、包装及规格、重量等详细信息。


2. 装箱单:记录每箱货物的详细信息,如尺寸、重量、包装材料等。


3. 商业发票:该发票应标明货物的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卖方和买方的名字和地址等信息。


4. 跟单提单:由运输公司或其代理机构签发,标志着货物的所有权和货运合同的承认,用于海关申报和目的口岸提货。


5. 货主委托书:说明货主身份和同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海关手续。


6. 化学品品质说明书/MSDS报告:此报告主要用于说明货物的成分、性质、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是海关审查危险化学品时的重要参考。


7. 包装清单:说明货物的包装规格、包装材料、重量等详细信息。


8. 特殊出口许可证:如果该化工品需要特殊的出口许可证,则必须提交该证书的原件。


9. 其他必要文件和证明材料,如卫生证书、检验证明、产地证明等。


上述资料若缺失或不全,将会影响到化工品的海运出口,建议您联系专业的物流服务商和海运公司获取全面的咨询和操作指导。


发布时间: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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